规模化养殖场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是一些高浓度、高氨氮、高悬浮物、处理难度大的“三高”废水。数量大、相对集中、处理难度大的特点导致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。
生态处理是利用**的水体或农田建立生态修复系统来净化污水的一种方法。规模化养殖场污水适合的生物处理方式主要有自然还田、氧化塘、人工湿地等,在偏离城市中心有闲置土地的农村地区比较常见,国外养殖场污水处理采用较多的是美国和澳大利亚,国内主要是在华东地区。
养猪场场废水属于富含大量病原体的高浓度**废水,直接排放进入水体或存放地点不合适,养殖粪尿和养殖场的冲洗水的淋溶性很强,粪尿中的氮、磷及水溶性**物等淋溶量很大,如不妥善处理,就会通过地表径流和渗滤进入地下水层污染地下水。大量**物质进入水体后,**物的分解将大量消耗水中的溶解氧,使水体发臭,导致水生生物大量死亡;同时,废水中的大量悬浮物可使水体浑浊,降低水中藻类的光合作用和水体自净能力,限制水生生物的正常活动,严重地破坏了水体生态平衡;粪尿中的一些病菌、病毒等随水流动蔓延可能导致某些流行病的传播等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,养殖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。